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(试行)》、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进行。体检前,考生需如实填报本人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说明,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。体检时,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,应予回避。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,按有关规定处理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查的,须在得知体检结果1日内提出复查申请,经批准后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复查,复查只进行一次,复查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。体检和复查具体时间、地点根据实际情况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。参加人员需提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报到,体检正式开始后到达的,取消资格。
喀什地区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
2025年8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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